飞凌彩针_第十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章 (第3/4页)

、感觉,令她想起了御剑夫,在他温柔不舍中,她想起了一切。

    刀痕胎记。

    是他们这世允诺的相认记号,她不该忘了它,该去寻找李高的,但反而是前世的李高,这世的御剑夫径自寻到她。

    她永远忘不了那时为了不拖累他,径自划下记号后自刎的伤痛,她并不知道他竟然会抱着她以跳崖来表现对她的爱,若她知道,她不会让他这么做的。

    他有大好前程,而她却是个病入膏肓,身上受着莫名病症所苦的将死之人。

    叶月长老闻言爱怜地抱紧元绫。“我的乖徒儿…是师父的错,如果十五年前师父没有云游四海,你和李高就不会遭到厉之道那jianian人的偷袭,你与李高的丧命,师父要负最大的责任。”

    “师父!你想师兄、师姐想疯了!”御剑夫抢过元绫,保护性地将她紧搂住。

    叶月长老摇头。“那么你告诉我,你们又为何会这样?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说法,那么你问问风沁,她是否看见了前辈子去世前的景象。”

    元绫抬头望向御剑夫。“我看见了,就在这里,在屋前那断崖…我们就葬身在那断崖底。我们曾说过,以此做为相认的记号,你忘了吗,李高?”元绫摊开手掌贴上御剑夫的。

    时间倏地拉回到过去,原先混沌未明的景象慢慢变得清晰,就在屋前断崖处,他们身后有群黑衣人步步朝他们逼进,风沁握紧手中的宝剑,让剑锋在李高的左手掌划下一道刀痕,然后便在李高眼前自刎。

    李高在风沁额上印下深刻烙印,痴情承诺。

    “风沁,我答应你,下辈子,彼此相许。落叶归根双剑我不会让厉之道得到,就算毁了它们,从此天绝门再无传世之剑,也在所不辞!”

    李高痛不欲生地握紧手中宝剑,同样地在风沁右手掌划下刀痕,然后抱着她跳崖自尽…

    “风沁!”御剑夫此刻已完全想起了前世的一切,包括那看着心爱的人为了他举剑自尽,在元绫以刀痕胎记的手掌握住他的时…

    “李高。”

    两人想起了所有事,叶月长老见状早已哭得不能自己。

    “我没想到你们真能相见,找到彼此。”

    “师父。”两人都在叶月长老面前跪下。

    元绫拉着叶月长老的手。“师父,徒儿不孝,不该让您一个人痛苦。”

    叶月长老摸摸元绫的头。“傻孩子,是师父不好,如果那日师父在的话,你们就不会遭厉之道暗算。”

    “师父,天绝门的传世之剑,徒儿并没有尽到保护的责任,让落叶金剑流落在外,甚至落在厉之道那jianian人手里,害得天绝门必须因此而关闭门户多年。”御剑夫捧着归根银剑。“请师父收回归根银剑,至于落叶金剑,徒儿定会找回交还给师父您。”

    叶月长老含笑摇头。

    其实落叶归根双剑也只有他们俩才能练就,那双柄剑原就是以他们为基础而炼制,剑谱更是特地为此双剑而写下,厉之道就算得到双剑顶多只能坐上武夷派掌门之位,至于想以此双剑登上武林至尊,他想都别想。

    “落叶归根双剑必须配合你们俩的功力与剑谱,才能发挥到最大极限,厉之道夺得金剑却无剑谱,相信他能有的作为其实非常小,我相信银剑在你手上,由你运用定可以打败厉之道的…”

    “哈哈哈哈…老顽童,你别做梦了!”厉之道以空谷回音方式将声音传达到三人耳里。

    元绫与柳剑夫回复了前世的记忆,相对的,他们也记起了前世的功力,知道以内力来阻断厉之道空谷回音的破坏,防止心肺筋脉因此被震碎。

    “厉之道,你还有胆来!”叶月长老率先奔出屋子。

    厉之道就站在屋子正前面,手中握着的落叶金剑则已出鞘,完全是备战状态。

    “笑话,我来找回属于我的东西,为何不能来?”

    御剑夫摆出招式备战。“属于你的东西?我正想找你讨回十五年前天绝门失落的落叶金剑!”

    “老顽童,以为随便收个徒弟,让他拿着归根银剑就能保护天绝门,保护传世之剑,你是不是太过天真了?”厉之道鄙夷地笑望御剑夫。“毛都没长齐就想找我比试,再去练个二十年再说!”

    “厉之道,你十五年前偷袭,夺取天绝门的传世之剑,早已是天理不容,如今竟还敢口出妄语!”

    厉之道闻言大笑。“怎么?想用你那几招三脚猫的御剑之术来和我比划是吗?别怪我不念你御剑之术最后一式都没学成,欺负你。我让你三招,有胆你就放马过来!”

    御剑夫望着叶月长老,叶月长老含笑点头。

    “放手一战。”

    “是。”

    御剑夫得到首肯,便将宝剑往空中一抛,剑鞘瞬间与剑身分离,鞘射入雪地里,剑身在空中盘旋数圈等候指示。

    “厉之道,接招!”

    御剑夫没等厉之道准备好,便对他展开猛烈攻击。

    厉之道冷笑数声,身子不停闪躲。“就这几招三脚猫功夫吗?再来点烈的!”

    御剑夫不停指示飞剑朝厉之道攻击,厉之道轻易地便闪躲过去。

    三招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