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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2/4页)
这么殷勤—— “又要去买衣服了?” “对呀,对呀,你真了解我,谢谢你。”她笑得“天真无邪” 唉,又要受苦了,算了,又不是第一次。 “走吧,快点,今天我要疯狂大采购。” “等一会,”我没好气,衣服的腰身大了点,仓促之间找不到颜色谐调的腰带——衣服是很难配色的浅绿色——我只得拿了个瓷制的太极图别针及一条绿色的发带做了个简易的腰带,效果好得出奇。 才拿了包,杜兰已经走出门外了。 到达新亚巳是中午十一点了,我已经累摊,杜兰虽然也拎满了大包小包,可精神仍旧亢奋,真是吃她不消,每次陪她购买服饰,我都想不通,她怎么会对华衣美服有如此大的热心,一件试完又一件,再配饰物鞋子,乐此不疲。 也许这是她的兴趣所在,我耸耸肩,宽容地想,总比爱上黄赌毒要好得多。 此刻,她身上已穿了套新衣,乳白色连衣裙,收腰包臀,两侧开岔,背后露出极小一方肌肤,却让人一看即知里面没穿内衣,引人遐思,于是设计目的达到。 此时此地,这件衣服已令杜兰成为无数目光的焦点,她极享受这种感觉,呷着冰水,笑得似只偷了腥的猫般得意洋洋。 我摇摇头,这种快乐太肤浅了,但杜兰本来就是长不大的小孩,也许我该为她的单纯快乐而感到高兴。 我瞄瞄手表,十一点零五分了“陈思约了几点,怎么还不来?” “十一点半,还有一会儿才到。要不是你催我,本来还可以再挑两件,那件黑色缕银线长袍,还有那套云香盘花仿古对襟衫,及——” 天啊,还要讨论服装?我头都大了,连忙转开话题“你的学业怎么了?” 杜兰再有千般不好,也有一点是我极欣赏的,她对学业是一贯认真尽力的,一提起来,便浑然忘却几乎令她生相思病的服饰,立时滔滔不绝:“我正同一组同学研究可能有生命存在的星系,我们利用对新的激光天文望远镜摄到许多照片,一一观察对比,粗略估计银河系内星系有六十八个以上是有生命存活迹象的。而其中有三十几个甚至可能比地球文明还高,离太阳系近的大约有十九个,而我们正在研究离地球最近的究竟是哪一个——” 听得我直打呵欠,真闷得死人,还不如谈服饰,至少我听得懂。眼光一扫,好像有人盯住我们,谁?才留神就不见了,不由暗笑自己多疑,谁有兴趣听杜兰的报告。 杜兰正说到一半,忽地全餐厅的人全都转头望向门口。她即时住口,半带羡慕地说:“陈思来了。” 不用她说,一见周围人的反应,我也知道陈思到了。 杜兰例牌发牢sao:“真奇怪,老天为什么那么善待陈思,既给她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又给她智慧和自信。”口气如同小孩子见到另一个受老师表扬的小孩子般,单纯的羡慕。 陈思向我们走来,连我也不由叹一口气,杜兰还少说一样,那就是气势,不论何时何地,陈思都有如大明星出场一般的气势,恒久吸引所有目光,的确,看到她,就让人想到上帝不公。 她走到我们身边坐下,放下包,微笑“等很久了?”一边举手招待者。 连这样一个小动作都显得姿态万千,无怪人人盯着她不放。 点了莱,聊了些近况,我同杜兰工打眼色,开始审她:“MR-RIGHT出现了,是何等人物能得我们陈思小姐的欣赏?不会是三头六臂吧?” “咦,不会是你的客户吧?”杜兰也好奇万分“你的原则不是不同客户谈恋爱吗?” 陈思笑而不语,那种笑,看得人心痒痒,故上菜的侍者差点儿打翻托盘。 “别卖关子了,今天你不是就为了这个才约我们的吗?说来听听,何方神圣让你打破原则,他是客户吧?”我及不可待地挥走侍者,逼问她。 她终于露了口风:“他是不一样的。” “哦?”我俩瞪大眼,等她主动说下去。 “一见到他,我就有感觉,我会爱上他。而且,”她沉吟一下“他和我,该怎么说呢,有相同的——一种感觉上的,不,是属性上的同质感。”她的形容支离破碎,我不由张大了嘴合不拢,她是真的恋爱了,认识陈思超过十年,记忆里从未有过她语无伦次的时刻。 “他一会儿要来接我,你们可以见一见他。” 不得了,重视他到这种程度,陈思家人在国外,我俩俨然是她的亲人,这是第一次,她这么郑重地介绍男朋友给我们认识。 “恭喜。”我先欢呼,杜兰也反应过来,一同祝福她。陈思被我们诚挚的话语引得颊生红霞,那个表情幸福得是从心里溢出来的。 饭后喝咖啡时分,陈思忽然想起:“对了,杜兰,今天上午我买了个‘猫’,申请的电子信箱也下来了,我发了封邮件给你,回去后别忘了看,还有你那儿有没有——” 这是她们的话题,杜兰是早有电脑的,也极热衷于上网聊天,不少男友就是这样交上的。而陈思的工作上处处要用电脑,所以年前升职后也置了一台。只有我连写作都是名副其实的笔耕,她们早就说过我食古不化。 陈思又转向我:“我今天半夜就起程,不回去了。钥匙带了吗?别忘记替我——” “浇花、喂鱼。”我接下去“老规矩了,还需要关照吗。” “这次多了一只乌龟。”陈思补一句。 “真是搞不懂你,像你这样不安定的工作,养这么多活物干吗?自顾不暇。”我瞪着她。 她笑眯眯:“我爱心泛滥,” 真拿她没辙。 咦,门口又出现世界奇观了?怎么都扭头看那儿?这些人今天回去恐怕脖子上都要贴伤筋膏药了。 心里虽这么嘀咕,眼角不由也向那儿瞄过去。咦?向来以“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自诩的我也在最短时间内瞪大了眼,全神贯注。简直同世界奇观差不多呢!那一头金发,加上黑眼珠,啧啧啧,我看到了什么呀。 立时,我本能地在心里试着用文字描述他:毫无疑问,他是个混血儿,奇是奇在混血儿一般头发颜色同眼珠配套,可他却例外,眼珠如同黑宝石雕琢出来的一般闪着慑人(特别是女人)心神的神采。而头发却是金色的,丝一般的披下来拂着肩头,皮肤被晒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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