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嫌娘娘_第二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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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第1/3页)

    第二章

    宾滚黄沙荡荡尘扬,一望无际天边尽是无涯灰黄,踞立于居高临下的关隘山顶,上可仰千足峭壁,下可临滚滚黄河。

    山崖内侧有个形似葫芦的葫芦泉,此泉在沙山环抱中,虽大风扬沙,却始终有水深冽莹澈,泉水久雨不溢,天旱不涸,正是位居于山谷绿洲里的鄂温克山寨居民所赖以维生之活泉。

    这会儿,隘口上伫足一抹黑影。

    那是个男人,一个很特殊的男人!

    他名唤飒骐亚,是鄂温克山寨…被丝绸之路商旅称为土匪窝的首领头子,统管共计三千多人的一寨之主。

    他的身子高硕健壮,如巨松般伟岸挺拔,结实的胸肌、腹肌完美分在身躯上,浓粗而男性的眉头下是一双永远晶亮灿星般的瞳眸。

    令人称奇的是,他的瞳眸并不是当地惯见的黑色或棕褐,而是深沉的碧绿色,像猫一样带点儿邪气的那种萤绿。

    他的母亲是出生于中原的美女,而父亲,却是来自于西方遥远的波斯国度,二十多年前,飒骐亚的父亲漂洋过海由波斯来到中原经商,乍见中原美女飒柔惊为天人,两人意欲共结鸳盟,但飒柔双亲却强烈反对女儿嫁给这高鼻子、绿眼睛,长得与他们迥然不同的异族男子,是以全力阻挠。

    可感情这回事儿,愈是阻挠它愈是顽强,不多久后,美丽纤弱的飒柔就跟着她深爱的男人私奔了。

    澳走陆路的两人返回波斯途中,在黄沙滚滚间吃了不少苦头,飒骐亚父亲染上恶疾,死于荒漠,而飒柔却在昏迷中被鄂温克山寨前任寨主救起。

    不同于其它塔善国人,老寨主喜欢的正是柔弱雪白的中原女子,飒柔在他眼里犹若天仙,是以殷殷照料、时时探望,飒柔原在得知丈夫死讯后,便已打算与爱人共赴黄泉,却在此时发现肚子里有了两人爱的结晶。

    是飒骐亚唤醒了她的母爱,给了她活下去的勇气。

    一年后,飒柔终于被前任寨主的柔情给打动,她带着飒骐亚改嫁,老寨王爱屋及乌,将飒骐亚视同己出,甚至到最后,在五年前他病危时,将鄂温克山寨托付给飒骐亚,而没有交给自己的亲侄儿浩古力托。

    如果飒骐亚在初初接任寨主之职时,有人还质疑过老寨主决定的话,那么,五年后的今天,这些人也都不再有所疑虑了。

    他们的新任寨王比前任更剽悍、更聪明,也更精于谋略,寨子里人口不断增加,这个原是毫无纪律的土匪窝,在他的统领下,除了抢夺过往商旅财帛食粮外,也开始学着自给自足。

    飒骐亚自中原延聘了些务农好手,于是渐渐地,荒漠成了绿洲,成了良田,他们并且开始懂得如何贮蓄用水,而不再像从前一般得完全靠天吃饭、靠打劫过日了。

    飒骐亚也许不是真的塔善族人,但因着他的卓越与努力,到今天,寨中已经没有任何人会再当他是外来人。

    “寨主。”打破飒骐亚沉思的是二寨主孟格布,他最得意的左右手。

    “说。”飒骐亚懒洋洋的瞥了他一眼。

    “咱们派出去的探子已经查清楚了,塔善新王御赐给扎尔刚的女子,将会在晌午经过古风口到将军府邸,那儿是个狙击偷袭的最佳地点,易攻难守,防不胜防…”

    “好,”飒骐亚打断孟格布“就在那里抢人!”

    “寨主!”

    孟格布面露为难“你当真执意要和扎尔刚过不去?你不怕他手中握有兵权,为了他的女人真与你杠上?”

    “对那家伙我有把握,”飒骐亚淡笑“鼠胆之辈,当年他那护国大将军的头衔还不是靠咱们老寨主帮他打下来的,老寨主甚至还将自个儿女儿嫁给了他,却没想到他成了大将军后翻脸不认人,与咱们鄂温克山寨划清界线,不许老寨王女儿回来投亲,让她身居异地,最终落得郁郁寡欢,年纪轻轻便香消玉殒。

    “老寨主过世前,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见着女儿,这会儿,这厮居然还妄想风风光光续弦,讨个塔善王封赐的女子,”飒骐亚哼了声“而咱们,自是不能让他称心如意。”

    语毕,飒骐亚跃下隘口朝葫芦泉方向行去,孟格布追上问道:“寨主,你不同咱们一块儿去吗?”“不过是桩小事,我相信你办得妥当,我得依原计划与萨布都盟王储讨论事情,离开寨子一阵子。”

    “那么,人抢回来后该如何处警?”孟格布搔搔头。

    “自个儿看着办吧!”

    飒骐亚漫不经心“扎尔刚的女人肯定不是什么好货,你若拿不了主意,就让她去当个婢女吧!”

    声音缓缓远去,他不曾回头。

    悲情呀悲情!

    温岚哀哀戚戚地坐在颠簸不定的銮车里,对面坐着的依然是拉姆儿,只是她的銮车已由八驹改为两骑,大车厢改为小车厢,目的地也变为扎尔刚将军府。

    女人的命运就恍若油麻菜籽,完全由不得自己!

    罢死了个老头儿夫君的她,千里迢迢远来和亲,竟遭到那蛮人猪公王的嫌弃,众人转了又转,推了又推,她像只没人要的破布袋,被人转送来转送去。

    最后,在有志一同的默契下,大家都说…谁拉的屎谁就得负责清干净!于是乎,将她自中原接来的扎尔刚将成为她的新夫婿,而且是续弦的那种。

    有没有搞错呀?

    温岚一肚子气无从泄,如果当时早知道这些蛮子的审美标准与中原竟是如此迥异,那么,她会宁可待在佛寺里敲烂她的木鱼,也好过留在这儿当个人人避而远之的女瘟神。

    若非路途过于遥远,她会考虑自个儿打道回府,但在经历过来时那段凄惨遭遇后,她实在没有勇气再来一回。

    可若当真留在这异地,她向来最引以为傲的武器…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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