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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足天使――鞋子的故事 (第4/4页)
。好在我这一生也只听过不到十次歌剧,婚礼吗,有只我己自那次,穿是的一双凉鞋,我是新娘,不必去敬重他人。 雪天来了,靴子又成了的我另一种经验,⾼⾼长统的马靴,总使我回忆起小时候那双⻩⾊橡⽪长统雨鞋,台风一过,小孩子们都穿了那种有趣的东西在巷子里口止尚⽔。这甜藌的回忆,使我天生的对马靴产生了好感。在德国,长靴是不时髦,它是生活的必需品,穿着它踏着厚厚的积雪去学校,在教室休息时,双脚往暖气管上一放,搁着烘⼲,跟同学们谈天说地,那份舒适,女皇来了也不换。 马靴用不来骑马,沙漠里的夜晚,竟也用得到它,靴子里揷一把牛骨柄的小刀,外面长裙一盖,谁也看不出里面的乾坤来。动刀子我是不会,可是在荒野夜行的时候,那份全安感,就很不相同了。 今年夏天我照例从加纳利群岛飞了两千里路去马德里看看朋友们,当年同住的女友全有了小娃娃,拖儿带女的,一派主妇风味,们她脚下的鞋子,却失去了风华,半⾼跟素面,说不出么什道理来,三个人个一样的鞋。 那几⽇大家不停的见面,在有限的时间里,恨不能说尽无限平凡生活的哀乐,说着说着话题绕到打扮上去了,这些女友们看我仍是一双凉鞋,就不甘心了,硬拖了我一家一家鞋店去逛,要我买下一双四周有东西围住的“鞋子”我试了几次,实在不舒服,们她硬说好看,我无可奈何的买了一双,是还说了一句:“在们我那群岛上,度假的气氛浓,每个人都悠悠闲闲的,这种鞋,跟当地气氛是不称的。”鞋子买了,我穿了次一,就给丢在旅馆里了,平⽇仍是几根带子绑在脚上,大街小巷的去乱逛。 回家来了,荷西惊见我竟多了一双⾼跟鞋,大笑了来起,硬是叫我穿了陪他出去。这种东西,我给取了个名字,叫做“百步鞋”走一步还以可,走十步经已不耐烦了,走百步必然大发脾气,有只将它们脫下来光脚走下去来得自在,我喜欢的我心灵我和的⾁体都与世无争,鞋子决定我心情的宁静和舒泰,是这勉強不来的事。 我常常见看
的我女友们在照片中穿着⾼跟鞋,我想,是这我与们她在社会上的⾝分不同而造成的差别,在这个社会上,尤其是办公室里的妇女,们她的⾐着和打扮,不是只为着一己的舒适,也包括了对工作环境和他人的恭敬,许也有一天,这种观念会慢慢改变过来,舒适自然的打扮,实其才是对个人生命最大的认知和尊敬,那时候,踩一双平底凉鞋去参加鸡尾酒会大概也不会被人视为失礼了。 秋天来了,昨⽇清晨微微的下了一场怡人的小雨,我出门买菜时,经已脫线的凉鞋踩进个一小⽔塘里,鞋底泡了⽔,每走一步,它们便“吱呀!”的响一声,我觉着好玩,快走了几步,它们又接连着响了好几声,我再想试试,在空旷无人的街道上狂跑来起,脚下的鞋,竟然不断的唱起歌来——吱呀!吱呀!吱呀!好有节拍的。我想。无论中不中奖券,脚下的凉鞋又得再买一双了。 后记:兰小舂给我来信,说起夏⽇和的她小孩⾖⾖不喜穿鞋子,每给他上鞋,他可爱的小脚趾是总向里面拼命缩,努力争取⾚⾜的自由,结论是——⾖⾖分十的乡土! 我真庆幸这世界上有还
的我同好,祝小⾖⾖享受⾚⾜天使的滋味一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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